酒泉国地税合力助推“营改增”平安落地

08.06.2016  12:09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酒泉市国税局、酒泉市地税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国地税合作突出“十化”,有力助推营改增平安落地。
  税务登记规范化。为保证“营改增”国地税信息交接全面、完整、准确,酒泉市在去年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围绕“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对“营改增”业户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对、交接。
  联合办税统一化。为保证“营改增”后申报征收的高效运转,全市8个县(市、区)局的办税服务厅,7个县(市、区)实现了国地税互相进驻、联合办税,1个县实现了国地税共建大厅、联合办税,有效实现了“进一家厅办两家事”的目标。
  税收宣传规模化。在今年税收宣传活动中,酒泉市国地税联合举办营改增税收讲座20余场次,编印分发宣传手册7000余册,散发宣传材料57000多份,宣传声势和规模创历史新高。
  培训辅导多样化。国地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实行联合挂牌、联合制定管理办法、联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共建纳税人学堂,并以纳税人学堂为依托,围绕营改增相关政策,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培训辅导活动。
  权益维护标准化。为打好营改增的“攻坚战”,畅通咨询、投诉服务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维权服务,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地税联合成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制定了《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管理办法》,对受理的纳税人投诉、举报等涉及纳税人权益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限、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及时处理,涉及对方的投诉事项及时告知,共同协商、联合处理。
  信用评价系统化。国地税紧密合作,根据总局《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总局《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按照省局制定的评价方案,统筹组织协调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发布评价结果;根据征管变动情况,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动态调整工作;共同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委托代征多元化。国地税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委托代征工作,一方面国税部门受地税部门委托,在代开发票时,应用金税三期软件代征模块功能代征相关地方税收;另一方面,地税部门按照规定,为国税局做好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此外,国地税双方分别委托邮政部门代征各自的税收。截止5月30日,地税部门为国税部门代征增值税107万元,代开增值税发票282份;邮政部门分别为国地税代征税款87万元和15万元。
  征收管理精细化。随着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行并实施,国地税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联合欠税管理、联合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有效促进了征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信息共享常态化。国地税双方以营改增为契机,通过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有效利用各类信息,联合进行信息比对分析,识别漏征漏管和不缴少缴税款等风险,不断完善税源管理措施和办法,强化日常税收管理。
  税收调研分析经常化。今年3月份,酒泉市国地税围绕“营改增”改革,联合组建了税收调研分析专家组,对“营改增”行业税源构成、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税负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分析,向市政府提交了调研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以此为起点,按季开展税收调研分析,及时对联合调研中发现的政策、征管及其他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加强征管、防范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员    王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