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努力开拓安置帮教工作新局面

02.09.2015  09:41

  原标题:酒泉努力开拓安置帮教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酒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关键环节措施的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安置率、改好率逐年提升,脱管率、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连续多年无刑满释放人员滋生的重特大案件事件,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酒泉市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诉、判前通报制度和拟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时介入,主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在承包地、宅基地、家庭财物、子女扶养、老人赡养、婚姻关系、未成年子女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了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不稳定因素。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3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和物品价值2万余元,对排查出需要帮扶的1661名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了帮扶,协调家庭寄养448人(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81人(次),给予临时救助167人(次),帮助复学5人。

  明确各部门责任,靠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综治、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集中排查,核实出狱所人员信息,下功夫解决了刑满释放人员掌握不全,出狱所信息通报和核查不及时,一些人员出狱所后外出“找不到”,帮扶教育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做到了旧账明、现账清,省内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率、衔接率100%。逐人建立由派出所、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技能教育,落实一人一档、一个小组、一个月组织进行一次谈话、一季度一走访考察评估、重要时段提醒一次、发生案件事故排查一次、一人一个发展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措施,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全面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全市刑满释放人员中涌现出了一批遵纪守法、奉献社会、带头致富的典型。

  普遍建立了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少联系1个安置点、接送和安置15名刑满释放人员为主要内容的接送安置工作责任制,制定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安置点建设五年规划,狠抓落实。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和安置点1400个,其中能够提供食宿和技能培训的安置基地58家。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综合安置率连续多年达90%以上,20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同时,积极协调人社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联系中介培训机构举办实用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983名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对发生灾祸的人员给予了临时救助,给部分创业人员协调办理了贷款,有的还给介绍了对象,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了刑满释放人员身上,为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