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关口”

10.06.2015  14:32

  原标题:我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关口”

   中国甘肃网6月10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记者 郭军)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注重严把“五个关口”,真正使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被及时发现、合理使用。

  严把标准导向关。我市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牢固树立关注基层、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用一身正气、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注重选用扎根基层、真抓实干、群众公认的干部,注重选用素质好、业务精、作风实的干部,合理使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用其所长、用当其时,做到人事相适,人岗相配,真正使好干部被及时发现、合理使用。

  严把初始提名关。我市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分级负责、逐级传导、以上率下、严格问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不同主体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在拟任人选提名过程中,坚持做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正职人选必须经市委全委会议推荐提名,提拔任职人选必须经基层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必须经推荐人实名署名推荐,未经推荐的不得作为酝酿提名人选。

  严把组织考察关。我市注重在增加任前考察深度上下功夫,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实地走访、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纪检、检察、计生、社区党组织意见,查询干部档案,突出人选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等“关键人”,分管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服务对象等“知情人”,信访举报人、不同意见人等“少数人”的评价意见和任用建议,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一律取消任职资格,并严肃查究责任。

  严把联合审查关。我市始终把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干部选任工作的聚焦点,坚持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建立干部任前联审联查联动机制,建立了“1+11”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查核机制,把“凡提必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环节,严格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并要求书面作出廉政承诺,规定考试不合格的不提拔使用。

  严把民主决策关。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沟通,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选人用人的决策行为形成了“硬约束”。在常委会讨论过程中,坚持逐个听取拟提拔调整人选主要特点、存在不足、民意情况、人岗相适性等重要情况,常委逐个表态,无记名票决,干部工作民主性进一步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