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配送有3次不良记录 取消企业资格纳入黑名单

08.12.2014  11:33

   中国甘肃网12月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昨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诚信等级统一划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四级。同一配送企业有3次不良记录或警告、不良记录之和大于等于10次者,取消该企业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