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喝酒惹的祸……

11.03.2015  02:52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两起刑事判决,都是喝酒惹的祸。酒后觉得妻子太烦,丈夫怒杀妻子后换来无期徒刑;酒后在楼道里吵吵嚷嚷,惊扰了居民挨了打,结果给自己落下个十级伤残。酒,在让人得到兴奋感的同时,也惹出不少事端。3月10日,甘肃省高院对外发布两起刑事判决,毫无疑问,都是喝酒惹的祸。

    酒后杀了妻子竟然上街闲逛

    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26日18时许,焦某饮酒后回到家中,妻子对丈夫喝酒表现出不高兴,开始言语责怪。焦某听后觉得不爽,他上前与妻子发生争执撕扯。在中途休战的一会儿时间里,焦在自家厨房拿了一把平时用来切肉的木把单刃刀,藏在腰间,他寻思如果妻子接下来不再埋怨,这事儿也就算过了,可没想到,焦某从厨房走出来后,又听到妻子的叨叨声。第二轮争吵撕打就此开始,焦左手持刀在妻子右侧胸部捅刺一刀,妻子倒地后,焦又在其胸部踏一脚。妻子在被他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当日19时50分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将杀妻后还在街道闲逛的焦某控制带回。经审讯,他对酒后与妻子争吵撕扯中持刀捅伤妻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焦某以“原审定性错误,自己应构成故意伤害罪”为由,提出上诉。

    省高院二审后认为,原审判决考虑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又因家庭琐事引发,已经对焦某从轻判处,故焦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酒后扰民受伤落下十级伤残

    2013年5月15日22时许,小赵与朋友酒后到甘肃矿区四区21栋2单元找人。因三人上楼时喊叫,居住在一楼的被告人金某某开门出来询问,双方发生争吵。金某某将小赵从楼梯上拽下,导致小赵头部撞伤。小赵入院治疗9天后,经医院诊断其额骨骨折,额部头皮裂伤,经鉴定伤残程度为十级。小赵就此将金某某告上法庭。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在与小赵争吵中动手拉拽,致小赵轻伤的行为构成犯罪,造成小赵的损失应予以赔偿,但小赵等人在金某某居住的民居单元内喊叫,影响他人,又与金某某争吵,存在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遂判决:一、被告人金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金某某赔偿小赵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合计16840.79元的90%,即15156.71元。

    一审宣判后,伤者小赵提出上诉。他提出自己虽然酒后吵闹,但金某某的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审判决量刑明显偏轻,应从重处罚,同时小赵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7392.95元。

    甘肃省高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原审判决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刑事判决正确,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