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鹤立局长与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有关企业进行座谈

26.09.2016  14:03
郭鹤立局长与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有关企业进行座谈  
      9月23日下午,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鹤立与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中石油管道局有关负责人就兰定输气管道榆中分输站“9·21”燃爆事故进行了座谈,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贵玉参加会议。

      王贵玉传达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和副省长黄强对“9·21”事故的批示,通报了事故调查进展最新情况,中石油集团建设公司分管负责人汇报了事故伤员救治情况。

      郭鹤立指出,“9·21”事故发生在文博会举办期间,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助伤员,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有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剖析造成事故的深层次原因。

      郭鹤立强调,近期全省各类事故多发,特别是中央在甘和省属大型企业事故频发,令人震惊,究其原因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员工不了解岗位职责,不具备基本安全常识,“三违”现象仍然突出。

      郭鹤立指出,兰州市、榆中县将依法依规对“9·21”燃爆事故进行调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中石油集团公司所属有关企业下一步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并做好以下工作:一 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甘肃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伤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是 管道企业和施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特殊作业审批、施工现场监督等基础管理。 三是 要加快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确保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年底前完成隐患整改和验收工作。同时,在管道隐患治理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做好管道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是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采取视频监控、无人机和直升机巡线、在线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的日常监控,防止新增管道安全隐患。

      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