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卖淫炫富”咋三年才“玩完”?

05.08.2014  11:56

   郭美美“卖淫炫富”咋三年才“玩完”?

   背景 :“郭美美事件”终于大起底:北京警方透露,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罪被刑拘;她的“干爹”王军是“普通商人”,不但没法“捞人”,自己也涉嫌犯罪进了看守所;郭美美还多次进行性交易,每次价码数十万元。

   环球时报发表观点: 郭美美炫富被炒热从一开始就只是个噱头。她与红会并没有什么关系,这个事实当时就被指出,而且很多人也是大致明了的。然而该事实被大量媒体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已经泼到红会头上的脏水,参与热炒的人没有兴趣再伸手把它们擦掉。郭美美事件开了全面否定公共机构的先河,这种否定是不由分说的,往死里打的,而且经常以否定社会的一切作为延伸目标。这样的所谓“舆论监督”不能说毫无推动官方机构改革的作用,但它们的负面影响太强烈,严重扭曲了中国改革开放成就与问题的比例,打击了公众的信心。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恶俗炒作,因为“坏名声也是名声”,而名声就能带来利益。遏制恶俗炒作不是哪一个网民或哪一家媒体的责任,而只能依赖全社会的参与。抵制并不需要多么高尚,因为那只是对底线的坚守。抵制也不需要多么勇敢,所谓的“后台”,不过是炒作者刻意诱导网民模糊联想的“技法”。当坏名声不能带来利益,当恶俗炒作不被跟风,当涉嫌犯罪总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司法程序,“郭美美”们才会在网络的信息海洋中渐渐消退。

   小蒋随想 :郭美美这个“妖孽”折腾了三年才被司法机关“降伏”,着实太漫长,但这种“等待”也蕴含无奈。从司法角度,仅凭郭美美自封“红会商业总经理”并炫富,不足以给其定罪——网络上扯淡的人有太多,若不能证明其犯罪,顶多是批评教育。否则,假如在没有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就将郭美美抓进去,又会招致滥用司法、甚至“丢卒保车”等质疑。郭美美真正“玩完”,源于组织并参与赌博,这是板上钉钉的犯罪。至于“高价卖淫”,也是其被刑拘之后,才被抖露出来。郭美美终现原形,既表明其类似“海天盛筵”中的所谓“名媛”——都是靠微博自我炒作抬高身价,其实不过是与“多金男”上床捞钱;又折射出“高级娼妇”卖淫隐蔽,肮脏交易打着“商演”名义,给查处带来困难。虽然郭美美完了,尽管舆论口水歇了,但红会的名誉能恢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