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部门联手打击制售假酒违法行为

13.12.2016  17:19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酒类食品市场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狂欢季”。12月12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从即日起,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五部门以及各县区将全面开展打击制售假酒行动,重点检查名优白酒、葡萄酒等产品,切实加强全市酒类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食品和酒类侵权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本次多部门联动执法检查中,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完善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信息反馈和案件移交。结合市场实际,集中执法力量,以名优白酒、葡萄酒(含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葡萄酒、白酒等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城乡接合部、农村为重点地区,以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市场、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督促酒类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及酒类安全标准从事酒类生产、经营活动;监督酒类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检验。与此同时,还将依法严格查处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食品生产许可及掺杂掺假、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不合格酒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对购入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酒类食品的经营者,将依法严格查处。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和酒类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同时,检查中还将突出对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按要求,检查组将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酒类食品,开展及时下架、退市和销毁等处理工作,防止不合格酒类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加强对标签标识的检查,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加强对酒类食品标签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行为,是否真实标注配料表,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是否冒用其他酒类品牌或商标、伪造冒用生产经营许可证标识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