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部门联合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

19.03.2015  13:04

  我市日前下发《兰州市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10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

  根据分工,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市场准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质监部门重点加强对中小型石油炼化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不合格油品行为,监督企业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加工车用燃油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市国资委协调指导有关国有企业,加强销售渠道和旗下加油站管理,保障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油。工商部门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税务部门要进行成品油消费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假劣车用燃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确保假劣车用燃油得到有效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要加强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利用集群战役模式,追踪溯源,严查涉嫌犯罪案件,铲除犯罪网络。

  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线索,我市向公众发布四部举报电话:“12369”环境保护举报投诉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以方便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劣车用燃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