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排部署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18.12.2015  17:49

 
    12月17日,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传达了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十二五”以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十二五”期是甘肃交通运输发展速度最快、投入力度最大、改善程度最高的五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行业质量安全意识显著提升。二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会议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 抓好工作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省、市两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责任以及厅属各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三个关键人”的管理 即加强项目业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的管理。 二要 抓好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针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能力要求,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及资格、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方面内容。 三要 抓好工程建设诚信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对于违反基建程序、招投标行为违规、偷工减料、试验检测数据报告造假、主要材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参建单位以及试验检测、材料供应等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 四要 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坚持质量安全“零容忍”,一经查出问题,要依法严惩,列入“黑名单”,给予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等相应处罚;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评价、资质管理等各种手段,对涉及交通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从业单位和关键人的质量安全信用与市场监管联动;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全面达标;重大及以上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责任事故明显下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达到98%以上,工程耐久性指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