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科院(规划院)配合省环保厅规财处组织召开部分省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技术指导会

04.05.2017  16:44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按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1号)有关规定,环保部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6]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规财[2017]19号)等文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为推进项目库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库管理,环保部规财司与土壤司联合开展了部分省份(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四川、陕西省(区))项目库技术指导工作。

2017年4月25日,环保部规财司、土壤司组织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院两个专家组到达兰州市。4月25日至27日,领导及专家组查阅了各省份项目库建设、管理及项目相关材料,实地考察了甘肃省部分典型项目。专家组与各省份环保部门于27日进行了会商对接,并反馈了项目库建设、管理及项目相关问题及意见建议。

4月28日,我院配合省环保厅规财处在兰州市组织召开了部分省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技术指导会。环保部规财司、土壤司、部分省份环保厅领导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院专家等共计40余人出席会议。我院作为省环保厅技术支持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领导及专家组与相关省份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各省(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及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与省级环保部门会商,对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和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通过这次会议,我院对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今后,我院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实际情况,配合省环保厅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