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法制办负责人访谈录

14.10.2014  10:48

   筑好制度“藩篱”遏制权力“越线”

   ——部分地区法制办负责人访谈录

  中国兰州网10月14日消息 如何让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越位”和滥用?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新华社记者走访我国东中西部多地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倾听他们对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心声和诤言。

  对这些肩负着地方法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重任的“护法者”来说,让行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是他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大期许。

   健全国家法度严控“权力越线”

  “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交代)”。这句流传于网上线下的“民谣”,形象地描绘出了部分地区行政机关“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严重问题。

  “客观地说,近年来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许多党政领导对法制工作的态度从以前‘无所谓’到如今‘很重视’,主动将各类文件草案送交法制部门提意见。”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坦言:“但是,依然有不少地方政府行政行为‘出轨’、违法,不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给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一些地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正是行政权力“越线”的直接反映。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杰透露,安徽去年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8251件,撤销确认违法、和解调解及间接纠错的有33.4%,说明仍有不少地方行政行为跨越法律轨道、影响社会和谐。

  行政权力“不逾矩”对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如果政府依法行政,就会有更多民众对法治前景保持乐观;反之,如果违法行政现象频现,难免会有更多民众对法治失去信心。”高建新说。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夏利阳表示,希望国家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减少“权力越位”现象,维护法治精神,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