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部分地区“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精神

29.03.2016  16:17

        全省贯彻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张掖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姚煜道向院党组专题汇报了全省部分地区“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和省院李保岗副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要求全市两级院侦查监督干警要系统地学习会议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侦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好“少捕慎捕”刑事政策,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努力降低捕后判轻刑案件数,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和范围,确保四项监督数据稳中有升,以新的姿态推进侦查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姚煜道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全省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向全市侦查监督部门提出了五方面意见: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全省部分地区“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市两级院要通过召开党组会、侦查监督部门会议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全省部分地区“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领会领导的讲话和精神实质,使大家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重大责任,必须贯彻落实好“少捕慎捕”刑事政策,要注重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司法的公正。
        二是严格把握审查逮捕条件,努力降低捕后判轻刑案件比例,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省院《关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贯彻落实“少捕慎捕”方针的指导意见》,强化公安机关社会危险性证明责任,检察机关应当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批捕条件的案件坚决作出不批准决定;审查逮捕是把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第一道关守不好,案件就有可能“带病”进入起诉、审判,最终成为冤假错案;审查逮捕办案应当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立足侦查监督职能,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市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的犯罪案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强打击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合力。
        四是全面落实侦查监督说理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侦监厅《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说理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说理工作,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加强侦查监督各环节执法办案风险研判、预警和预案制定、落实工作,切实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依法、妥善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对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案件,既要认真倾听民意,又要坚守法律底线,讲求处理方式方法,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进一步夯实基础,靠实责任,确保四项通报数据稳中有升。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早安排、早部署,对照省院通报的侦查监督各项主要业务数据,市院侦查监督处要认真分析四项监督数据下滑的原因,强化责任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及时到各县区院落实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把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人,使侦查监督干警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市、县区院侦查监督部门都要突出重点,打造工作亮点,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稳中有升的目标,力争使四项监督数据和两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