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远副省长对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提出要求

16.10.2014  12:14
        10月10日,根据省委要求和安排,郝远副省长就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约谈。樊怀玉局长代表局党组向郝远作了汇报。郝远听取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

      郝远指出,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对干部经商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主体责任效果明显、清晰,汇报的四点体会较实,认识到位,主体责任到位。

      郝远强调,执行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要持之以恒,要抓好干部教育,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郝远对统计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职”;二是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健全制度、有效落实上下功夫,认真查找管理漏洞,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定不移转作风,作表率,党组书记要作表率,班子成员要自律,形成良好的氛围,要管好自己、管好单位、管好工作、管好身边人员及家属。相信统计局能够经得起党的考验,抓好“双促进,双落实”,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