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云、郎杰燕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淑云,博士生郎杰燕在《甘肃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社会学栏目”发表的《中国合作医疗治理六十年变迁》(原文13000字)被《新华文摘》2017年第10期全文转载,转载字数9000字,是2017年《甘肃社会科学》在《新华文摘》首篇全文转载的文章,本文由胡政平组稿编发。
文章认为,合作医疗是中国特色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历经合作社集体化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六十年变迁的跌宕起伏。近年来,在城乡一体化推进的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速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然而,城乡医保整合的进程缓慢,由“十二五”社会保障规划的重点任务延展成为“十三五”社会保障规划的重点,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还未能很好解决。如何更好地完善和发展合作医疗制度,已为学界关注和热议。但是,相关研究大多围绕合作医疗制度本身,探讨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制度结构和制度内容的完善等方面。极少有学者着眼于宏观社会治理视角探讨合作医疗的发展和完善,更乏见将合作医疗制度变迁置于政府与农民社会治理关系中进行考察。事实上,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其制度建设是公共治理的内容和灵魂,紧密嵌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治理环境之中,深刻反映政府治理的变革。本文以中国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农民的社会治理关系为根据,以合作医疗制度变迁为依托,以社会治理理论为指导,将合作医疗治理变迁划分为五个阶段:合作化初期的农民医疗互助自治、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集体福利治理、改革开放初期政府放任治理与重建政策引导下的多元主体探索治理、城乡二元解冻时期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初级社会保险治理、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时期整合城乡医保的过渡型社会保险法治。并从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绩效四方面述说合作医疗治理六十年变迁,说明政府和农民的社会治理关系与合作医疗制度创新之间的关系,以此突出政府与农民的社会治理关系在合作医疗制度变革与转圜中的作用,并展望未来合作医疗治理之法治化、社会化发展。(巨虹撰稿/胡政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