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纪律≠失去自由

24.09.2014  11:43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工作纪律,对于每个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而言,既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所谓最低要求,是因为这是干好事、干成事的最低“底线”遵从——“在其位,必须谋其政”;所谓最高要求,是因为这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最不易自始至终做到的约束自觉——“职不称,不可食其禄”。
  省局党组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旨在从严管理干部——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旨在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旨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确保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绝不能让稀稀拉拉的团队蒙混“过关”、松松垮垮的干部“得逞”。
  落实《通知》要求,关键在于各级地税党组特别是各级“一把手”敢不敢管、善不善抓、能不能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是爱,宽是害”!党的纪律必须无条件执行,工作纪律更不能例外。各级地税党组都要严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局党组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持续深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和纪律意识,切实履行好集体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和弄虚作假的问题。尤其是在对一些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上,既不能让他们在纪律面前搞特殊、有例外,也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绝不能让纪律、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对于那些视纪律、制度为儿戏、屡教屡犯的人,只有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痛下心来追责,方能有效防止“破窗效应”,使纪律、制度真正起到“带电高压线”的作用。
  落实《通知》要求,贵在得到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理解与支持。“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人人都需要别人理解、谅解,人人都应当理解、谅解别人;希望别人理解、谅解,自己必须首先学会理解、谅解别人;不懂得理解、谅解别人,也常常得不到别人的理解、谅解。作为一名党员和地税干部职工,许多事情可以讲一千个理由、一万个理由,但不遵守最起码的工作纪律,就没有理由!理解省局党组《通知》的用心良苦,关键是要吃透上情、把握要旨:出发点是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是智慧,解决问题是能力”。当前,一些干部特别是从领导岗位转到非领导职务岗位上的干部,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的甚至长期不上班的问题广受“诟病”,同酬不同工、“大树底下好乘凉、乘凉经常不烧香”的问题干部职工反响强烈,省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决心一抓到底、抓不出成效不撒手;用力点是正风肃纪——“风正才能劲足,纪严才能拒变”。只有严明工作纪律,方能严格规范工作行为,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律己,确保在八小时内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质效,八小时外情趣健康、快乐生活;着眼点是保护干部——“保护不是袒护,关爱不能溺爱”。严管就是善待、真抓也是关爱,严管的初衷就是防止失去自由的“自由”,真抓的根本目的在于防范小错酿成“大祸”、以致“无可救药”,这次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的严厉惩处和去年以来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个案就足以证明;落脚点是促进工作——“众人拾柴火焰高”。当下,无论就省、市局机关各部门而言,还是从基层各县局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人没活干、也有很多活没人干,人手紧张、力量不足的问题较为棘手。广大干部特别是职务“实转虚”的干部,曾经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功不可没,期望“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为自己的政治生涯划上最后圆满的“句号”!
  “断线的风筝不会得到自由”——要么自毁高空,要么覆灭浩海。有了纪律约束的自由,才会获得更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