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严格执法   安全出行切勿酒驾

29.05.2016  00:03

这段时间以来,我省各地交警部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执法,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教育,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甘南州合作市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桑杰东珠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对其作出拘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判决。这是醉驾入刑后甘南州首例判处实刑的案件。

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宋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100%,涉嫌危险驾驶罪。

白银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检查点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形迹可疑,临近检查点时有逃逸动机,民警迅速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控制和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这名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兰州市城关交警大队在执勤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女司机涉嫌酒驾,随后,民警要求该女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但她始终不配合检查,甚至一度情绪失控将民警的胳膊咬伤。最终,女司机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66mg/100ml,达到了酒驾标准,次日凌晨4点多,经过多位民警不断地反复劝解,女司机的情绪终于有所缓解。目前,这一案件正在处理中。

整治行动中,各地执勤民警规范放置停车标志、反光路锥,规范各种指挥动作,充分运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严格文明执法,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

记者:甘南台,白银台,张掖台,庆阳台,兰州台

甘肃台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