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做好作风建设建章立制有关工作

28.08.2014  10:58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为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作风建设建章立制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群众意愿,扎实有效地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建章立制。市、县领导机关重点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加强调查研究、民意收集反馈、干部监督管理、规范选人用人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市、县直属部门要重点建立党的政策落实、各项决策执行、服务基层群众、驻村联户和结对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简化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事项公开、裁量标准统一、执法行为规范、失职渎职追究、群众投诉及争议处理、执法监督检查和群众参与评议等制度。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群众投诉受理回复、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服务评议考核等制度。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重点建立健全直接服务群众、惠民政策宣传落实、加强民主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村级生产发展、财务监管、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轮班和社区干部错时上班、村(社区)事务“四议两公开”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国有企业要重点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受理职工群众诉求、科学民主决策、厉行勤俭节约和制止奢侈浪费等制度。高职高专院校要重点建立联系服务师生、职称评聘公平、招生规范管理、就业指导服务、课题项目管理、收费公开及资金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制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主动服务人民群众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相关制度,把中央和省委制度规定承接好。需要配套补充的,做到上下、前后、远近之间相互衔接;需要细化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办法、细则。各地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谋划,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在前期制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每项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有序有效推进建章立制工作。要坚持开门建制度,请群众来评价,力求做到“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确保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制度建设实行层层把关,特别是市(州)、县(市、区)党委班子的制度建设计划经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由市(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把关。重点看建立的制度是否聚焦“四风”、是否务实管用、是否贯彻落实。要注意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要分级进行管理,按照市州层面、市州直部门、县市区层面、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及其他基层组织等层级抓好制度建设,分级分层汇总上报。(记者 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