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发紧急通知 指导各地做好强降雨减灾救灾

08.06.2016  18:38

  中国兰州网6月8日消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国家减灾委员会8日向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地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降雨天气过程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决策指挥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措施,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可能多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尤其是泥石流等灾害再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旅游景点、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漏洞,要立即采取坚决措施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强降雨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密预测预报频次,滚动发布最新情况,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分析研判。要将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户、预警到人。要提前制定基层城乡社区居民紧急疏散转移方案,遇到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等灾害时,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确保受威胁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抓紧采购补充抢险救灾必需的各类物资、装备、设备,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要在前期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灾害,宣传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引导居民、家庭和社区购买储存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切实提升全民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加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规范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确保发生重大灾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要根据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视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转移群众、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抢修抢通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做好卫生防病等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