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出通知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

13.04.2015  18:56

省工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开展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切实规范汽车销售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汽车消费信用体系,促进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

此次行动截至期为6月底前,检查范围包括汽车经销4S店;汽车保养、维修企业;汽车配件销售企业;汽车装饰、装潢企业。通知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的汽车销售服务单位的主体资格开展全面普查,检查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落实汽车销售备案制度。要检查汽车经销企业强制搭售商品、搭售商业保险、搭售装潢、加价销售、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在售后服务中重点查处汽车4S店销售服务企业及汽车配件市场、汽车装潢市场汽车装饰、装潢产品质量问题,杜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品牌汽车4S店是否存在不按国家规定履行售后维修、保养、故意拖延、小病大修、无理拒绝的行为等服务,在维修中有冒充原厂配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查处汽车品牌经销企业虚假宣传、配件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4S店汽车配件商品进货查验制度,防止不合格汽车配件流入服务维修市场。一是检查配件商品的进货台帐,对各类配件要进行分门别类管理,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维修记录。二是实施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查配件进货商资质,有效保存进货和质量凭证,备档备查。三是明确配件质量管理责任,建立经营者第一责任制,认真落实质量管理有关制度。

通知指出,4月6日至5月10日为专项检查阶段。各地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全面开展专项检查。5月10日—6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6月10日—6月20日前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做好检查总结。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汽车销售单位、维修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要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检查内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从汽车消费纠纷中挖掘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既维权又维序的良好效果,进一步促进我省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