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省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在前一段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基础上,12月1日,省环保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厅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指出,《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厅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是争当表率要带头学,自觉做学思践悟的表率,做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是推动工作要组织学。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学好用好两部党内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形成学习贯彻热潮,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明确党的纪律底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三是监督执纪要精通学。厅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的全过程,要把两部党内法规学懂弄通,要在监督执纪中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四是加强督导要深入学。驻厅监察室要会同机关党委、人事处对厅系统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确保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准则》和《条例》。对学习贯彻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张三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