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团省委转发工商总局团中央通知加强新形势下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近日,省工商局、共青团甘肃省委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共同加强新形势下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
《通知》指出,非公经济组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当前青年就业创业的主要渠道。加强非公团建,对于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最大限度地把数量众多的非公经济领域从业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带动青年在改革稳定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切实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需求,落实工商市场监管和经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重点发挥团工委的统筹指导作用,确保规模以上非公经济组织实现团组织全覆盖。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较完善的工作框架和工作机制,把非公经济组织团的工作做扎实、做活跃、做出成效。
《通知》要求要探索建立适应当前非公团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要依托党建工作指导站,建立团建工作指导站;坚持与工商职能结合,把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健全非公团建领导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尽快成立团工委,符合建团条件的基层工商所、个私协会要成立非公经济组织或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总支;选优、配强、用好团干部,把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选拔为基层团组织负责人。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扩大非公团建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坚持调查摸底,加强联系,发挥工商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起团组织与非公经济组织的联系渠道;加大基层团建力度,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非公经济组织应该按照团章规定建立团组织;抓大带小,行业、区域联动;争取支持,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发展,积极争取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其他群团组织的联系沟通,创新服务团员青年载体和阵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