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撞脸”,小题大做很有必要

29.07.2015  17:17
原标题:通知书“撞脸”,小题大做很有必要

7月27日11时44分,武汉大学官方微博展示该校2015级本科录取通知书,8分钟后有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的网友质疑,武大录取通知书与人大去年的录取通知书“字体雷同,构图雷同,云水纹路雷同,字框布局雷同,水墨风格雷同”。(7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武大和人大的通知书“撞脸”,许多网友认为是小事一桩,不值一提。笔者认为,“撞脸”看似小事,却体现了公众对大学审美标准的可贵坚持,这种坚持值得珍视。

在中国,公立大学作为体制内的机构,其性质属于事业单位。这种由行政逻辑主导的属性,决定了中国大学在许多方面具有雷同的特点,比如行政级别,比如专业设置,甚至是在某些教学和研究的核心环节也具有整齐划一的特点。在此语境下,大学想体现独特个性,其实路径逼仄。除了在形形色色的大学排名榜中通过残酷比拼,一决高下,其他能让社会公众充分认知大学个性的途径,其实并不多。在此方面,录取通知书算是体现大学个性的一个理想载体。武大、人大等大学在录取通知书上的用心和认真态度,本身是值得肯定的。虽然方寸之间的通知书设计,与传道授业的学校主业相比,终究只属小技,但是这起码体现了大学对自身品牌宣传的重视,体现了一种“用户思维”。

在当下,大学固然是一种事业单位,可是,大学的性质决定了其又不同于普通的事业单位。这是因为,作为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大学具有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独特使命,这是其他事业单位组织代替不了的。正因如此,虽然这些年来中国大学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比如社会上的种种弊病在高校几乎都有体现,一些大学里时有丑闻曝出,但是在公众心目中,仍然为大学特别是著名学府留有一块芳草地。人们对这些大学的审美标准,比其他社会组织会更高。对大学“上心”的人,不仅仅是师生和校友,是更广泛的社会大众。

试想,如果不是著名学府而是其他一些事业单位,在宣传品上出现“撞脸”等瑕疵,即使被发现,断然也不会引起舆论热议。因此,公众对大学通知书“撞脸”的较真,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桩。这种“小题大做”的价值在于,表明公众对于大学在人文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功能方面尚存希冀,可谓是“爱之深责恨之切”。即使是一点点瑕疵,也要指出来批评、更正。

对于这种“挑刺”,大学应该有自己的姿态。因为,除了行政机制主导的资源,大学的创新、发展还须臾离不开身处的社会。作为开放的现代大学,社会公众既是大学补充新鲜血液的源头,也是其创新发展的基础。公众“挑刺”中体现出来的对大学精神的关注和期待,值得各方珍惜。

文/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