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0.01.2016  09:37

  省纪委近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别是:天水市清水县卫计局原副局长温炜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1月30日,温炜在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中违规接受被考核单位吃请。温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

  嘉峪关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所所长任枫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任枫多次驾驶房产管理所监管企业车辆接送小孩上学。任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原副处长王喜平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7月18日,杨某某、肖某某通过介绍人送给王喜平4.8万元,托其为案件说情。王喜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兰州新区西岔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彭维喜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7月30日至8月3日,卫生院组织职工赴会宁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之后赴平凉崆峒山公款旅游,并向未参加学习、旅游的职工发放加班费。彭维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公款旅游支出和发放加班费予以收缴。

  平凉市静宁县安监局原局长张永宏、副局长谭廷献违规收费、发放福利问题。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静宁县安监局向企业违规收取管理费38.848万元,用于发放补助、福利等。张永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谭廷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天水市纪委近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别是:秦州区园林处主任高鸿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秦州区园林处3次从工作经费中给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共计34640元,发放午餐补助共计8570元,2次给下属单位发放误餐补助共计31000元。2015年12月22日,秦州区监察局给予高鸿喜行政警告处分。

  秦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至9月,秦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以超工作量为由,给139名教职工发放补助101831元。2015年12月29日,秦安县纪委给予校长宋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秦州区杨家寺乡政府干部闫志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闫志强收受8户危房改造户礼金3000元。2015年12月22日,秦州区纪委给予闫志强党内警告处分;秦州区监察局给予闫志强记过处分。闫志强将3000元钱退还危房改造户。

  秦州区供电公司牡丹供电所所长辛中海违规收费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牡丹供电所在户表改造中收取安装费,赚取户表进户线差价用于支付牡丹供电所职工施工补助,共计27065元。2015年7月1日,国网天水市秦州区供电公司给予辛中海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2个月岗位工资。(记者 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