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向全省通报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情况

08.11.2014  00:3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教训,2014年11月7日,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甘肃省安委办关于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的通报》(甘安办发〔2014〕70号,以下简称《通报》),向全省通报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情况。

      《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隧道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第三方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进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制定下发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每一条规定都切实落实到每一个隧道工程建设参建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11月7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省所有在建的铁路、公路、轨道交通、以及水利水电隧道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隧道施工安全隐患。

      《通报》还要求各方不断强化高风险隧道施工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严肃隧道施工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