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透明度调查: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逐级递减

25.09.2015  12:13

  中国兰州网9月25日消息 今天(24号),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外发布《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14-201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北京大学第四次针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情况发布调查结果。报告显示,调查从中央部门到县级政府平均得分无一超过60分,即及格线。“三公”经费、权力清单与环保监督等重点信息公开逐级递减,中央有关规定得不到落实。报告对此分析指出,《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七年后,中国政府整体透明度状况仍未达标。

   三公经费透明度逐级递减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即在文件中要求,中央部门要在2011年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基础上,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各省(区、市)政府要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省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2013年又明确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同时指出“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要求“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如果上述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在地方层面,省级政府最晚应在2014年实现“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市、县级政府应不晚于2015年全面公开该信息。但据中心的实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包括省、市、县在内的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上的得分率仅为20.1%,省级政府的得分率最高,为30%,市级政府16%,而县级政府则只有10%。由此可见,国办对“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远未按时完成,而且随着行政级别的下沉出现明显的“效力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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