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需增强四种思维

01.07.2015  11:08

  学习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思维能力更是学习能力的核心,经济“新常态”决定了税收“新常态”,因此,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需要进一步增强思维能力和学习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实干能力在新常态中实现新作为。
  增强辩证思维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辩证思维能力,就是承认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善于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的能力”。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各种矛盾逐步显现,用怎样的思维认识这些矛盾至关重要。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税收工作也面临着税收增速总体放缓、税制改革逐步推进、税源结构深刻变化等新情况,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转变思维定势、顺应发展大势,从哲学角度认知事物,辩证地分析认识“依法组织收入提供财力支撑”、“推进税制改革服务结构调整”等税收职能的发挥,学会从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发展运动、对立统一中去看问题、做判断。
  增强法治思维能力。我认为法治思维就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严守规则,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尤其是在行使公权时,更要牢固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对法律要心存敬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作为地税部门,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建设法治地税更是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在工作中要把国家法律作为开展地税工作的根本依据和评判地税工作的核心标准,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切实增强执法、护法责任感和使命感。日常管理中,要把法治思维融入制度建设,按制度用权、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思维代替过去的惯性思维从而提高地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历史思维能力。学会运用历史思维,掌握历史的辩证法,知古鉴今、古为今用。一要有长远的视角。观察问题,不能局限于一时一事,不能基于个别时段的现象轻率做出长时段的结论,要坚持将事物置于较长的历史时期冷静观察、深入分析。二要有整体的概念。要在大局中把握自我,不能用局部的看法代替对整体的把握,更不能用个别案例的结论代替对全局的认识。三要有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不能静止化,要善于从纷繁变幻的社会现象中探索变化原因、分析变化规律、把握变化本质。正如我们要学会“在动态中审视局情”。四要有总结的意识。历史是前人各种知识、经验和智慧的总汇,更是总结的精华。用历史的眼光,总结的武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总结前人的得失,查找自己的不足,把握事物的规律,在总结中不断进步。掌握了历史思维,做事就会着眼长远,不斤斤计较一时得失;就会善谋全局、统筹兼顾,不因枝节失大体;就会因时应变,善于顺势而为,止于至善。
  增强创新思维能力。在新常态下改革创新更是解决问题的力量之源,创新思维也是地税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创新精神是个体产生创新思维的首要前提,20年地税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就是地税人创新精神的体现,而主导地税事业创新发展的主体正是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过去如此今后推动创新的主力仍然离不开广大干部职工。因此,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就必须引导鼓励干部职工以地税事业发展主体的身份积极投入改革创新之中,齐心协力推动发展。要借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互联网+”的强劲东风,拓宽视界,博采众长,思考应用大数据技术,学习借鉴互联网思维,使税收工作紧跟时代步伐。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倡导干部职工独立思考,提倡大胆质疑,做到谨慎推理。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快的精神,深入思考地税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总结中创新,在落实中创新,在谋划中创新,积极构建地税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玉门市地税局 冯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