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 人均4169元

09.07.2015  13:07

  中国兰州网7月9日消息 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将再次提高。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深圳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本次养老待遇调整,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4169元,涉及23.38万名退休人员,预计7月10日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调高多少?基础养老金5%加113元定额

  据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省2015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深圳拟定《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增加;在此基础上,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计发(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算,下同)。

  纳入以上普调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也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深圳市社保局预测,深圳将有23.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本次养老待遇调整。调整后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3615元,比调整前增加了280元;基本养老金再加上地方补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4169元。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可领高龄补贴

  对在2015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90元高龄津贴;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不再加发;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

  对在2015年1月1日后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对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00元/月(含100元/月)的,不再加发;低于100元/月的,补齐到100元/月。

  对在2015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不再加发;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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