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鸡杀牛”

23.09.2014  03:07

    不久前,霍先生妻子的玉镯被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公司进行鉴定。霍先生缴了2万元的鉴定费用。鉴定结果出来后,玉镯的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司法鉴定的费用甚至高于镯子自身的价值,这让霍先生想不明白。(9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其实,只要稍加辨析,便不难窥测“2万元玉镯鉴定费”未能自圆其说。比如,鉴定意见书中明明写有两位鉴定人的名字,该公司却说其并非鉴定人,后面有专家;2万元鉴定费涵盖了聘请专家的费用。常言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自称获得艺术品鉴定资质又无相关专家,既然“另请高人”又不敢言明实情,如此遮遮掩掩如何令人信服?其高收费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搭“司法鉴定”便车,谋“玉石鉴定”的暴利?

    由此看来,只有完善对司法鉴定的职责范畴界定,将司法实践中的玉石鉴定纳入法治监管的轨道,才能遏制“2万元玉镯鉴定费2万”的鉴定乱象,让司法鉴定费走出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