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去年前11月追逃908人追赃23.12亿
05.01.2017 21:0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为展示和盘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任务的进展和成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年终系列视频采访,采访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有关厅部室局负责同志,请他们结合实际谈2016年落实六次全会任务的思路、举措和进展。今天,我们采访到了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
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部署,请问中央追逃办如何贯彻落实?取得了哪些成果?主要经验是什么?
蔡为:2016年是追逃追赃“全面推进和攻坚克难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央追逃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综合施策,开拓创新,紧锣密鼓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我们举办了中央追逃办会议、全国追逃追赃培训班、驻重点国家使领馆片会,自上而下,从内到外,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同心同力、合成作战、全国一盘棋。我们先后召开200余次协调会、推进会,完善统计报告、立案调查、追逃协作、防逃预警等工作机制,建立追逃追赃“绿色通道”。
二是深化专项行动。开展“天网2016”行动,组织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安全、金融等部门,统筹开展“猎狐2016”、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出国(境)证照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子行动,做到协同发力、整体推进。聚焦重点国家,紧盯重点案件,逐案成立专案组,专人专班,因国、因人、因案分类施策,集中力量突破,持续形成不敢逃的震慑效果。
三是强化国际合作。建立健全二十国集团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执法网络、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利用联合国、东盟、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平台扩展追逃追赃多边合作网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重点国家健全反腐败合作机制,开展联合调查、证据交换和反洗钱合作。我们还同加拿大签署了我们国家第一个《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今年对外新签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12项,国际社会与我们开展合作的意愿越来越强。
四是抓好基础工作。开展外逃人员信息大起底,地毯式排查外逃线索,督促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发布“红通”、反洗钱调查等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外逃后不报告、不处置、不去追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坚持追逃、追赃、防逃并举,抓住人、钱、证3个关键环节筑牢防逃堤坝,外逃人员数量持续下降。
在中央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1至11月,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08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2人、“百名红通人员”19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归案人数达到37人,超过总数三分之一。特别是,“百名红通人员”前5人中有4人归案,另外1个被美方刑事起诉;头号嫌犯杨秀珠历时13年窜逃6个国家、3次申请政治避难失败后,最终被从美国劝返回国;闫永明主动向新西兰缴纳罚没款2.8亿元后回国受审,实现“人赃俱获、罪罚兼备”。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对内赢得党心民心,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对外牢牢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和支持。
追逃追赃能够取得这些重要成果,首先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都对做好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多次在重大多双边国际场合亲自推动。王岐山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要求把追逃追赃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第二,得益于“党总揽全局、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追逃追赃跨领域、跨部门,涵盖中央、地方,涉及国内、国外,不是靠一个部门就能做好的。中央追逃办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抓协调、补短板,不重复、不替代各部门职能,充分调动国内外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合成作战,全国一盘棋,全球一张网,每起外逃案件都有人抓、有人办、有人督,“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局面从根本上得以改变。
同时,还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人民群众最痛恨卷款外逃的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我们将外逃黑名单公布之后,海内外群众踊跃举报,有的举报材料多达数百页。有的外逃腐败分子以前张牙舞爪、行事高调,现在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在此,我们对关心和支持追逃追赃的广大网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大家继续踊跃举报,共同编织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让腐败分子和腐败资金无处可藏、无路可逃!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请问2016年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蔡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准确把握全球反腐败大势,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开创性地提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要求,为新形势下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政治基础。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将“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作为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4年中国担任APEC主席并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今年我们利用担任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工作组主席的契机,按照王岐山同志提出的“提前谋划,主动布局”的要求,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推动杭州峰会上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以及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等三大成果,开创性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的原则,即对外逃腐败人员和外流腐败资产“零容忍”,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体系和机制“零漏洞”,各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零障碍”,将《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三大成果高举追逃追赃旗帜,倡导务实合作成果,是继《北京反腐败宣言》之后升级版的“中国主张”,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影响更加广泛,是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发出的清脆嘹亮的“中国声音”。中国主张为深化反腐败全球治理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得到国际社会普遍响应和支持,成为我们倡导的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核心内容。
我们一边高举追逃追赃合作大旗,一边不断密织追逃追赃多、双边合作的大网。推动建立完善G20拒绝腐败分子入境网络、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充分发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中加司法与执法磋商机制等双边合作平台作用,还与70多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共135项,建立了覆盖主要追逃追赃对象国的司法执法合作网络。
在“举旗”“织网”的同时,我们主动“亮剑”,通过开展“天网行动”,大批外逃腐败分子被缉拿归案,大量外逃赃款被追缴入库,既向国际社会有力传递了中国党和政府“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又对中方所倡导的追逃追赃务实合作做了生动示范。可以说,我们一方面将各方共识落实为行动,同时又通过行动进一步凝聚了共识。
通过“举旗”“织网”“亮剑”,我们所倡导的“原则、机制、行动”三位一体反腐败国际合作新格局正初步显现,也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11月,联合国网站正式发布我们国家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一周期履约审议报告执行摘要,不仅积极评价我们实施《公约》情况,高度赞赏中国领导层的反腐败决心和举措,同时也对中国在反腐败执法合作方面的良好实践和示范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为我们继续引领构建以反腐败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增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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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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