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奸初中生违法犯罪,定要依法严惩

06.12.2014  19:14

   作者:斯涵涵

  近日,云南广播电视台报道了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一中学多名女生疑似被迫卖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报道称,记者经过多方了解,一名许姓女子为中间人,先收买几名学生,利用学生把女生约出来唱歌,然后女生被拉出去陪社会人员喝酒,爆料人称酒里被下了迷药……该校校长表示,排查后发现约涉及十一二名学生。(12月4日《法制晚报》)

  据报道,这些女生都是初一初二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却像含苞的花朵尚未开放就惨遭毒手。有女生先被诱骗出去并强迫卖淫,这些学生再不时把其他女生约出来去歌厅吃饭陪酒,“在酒里下迷药进行迷奸”,亲密的同学关系变成黑暗的传导链条。而这些可怜的女孩子先是惧怕中间人的淫威,受侵害之后也不敢告诉父母,以至于很多家长都不知道,而犯罪分子愈发猖狂。

  这里有个关键人物,许姓女子是这起严重侵害事件的主谋和施害人,这位据称“势力很大”的年轻女子既可以数年间把一些初中生堂而皇之地强行拉进KTV而无人敢吱声,也使得一些受侵害女孩子打掉牙齿往肚里咽,一句“大姐大”透露出强烈的黑恶势力意味。我们有必要追问,云县“大姐大”横行数年,民众关于她欺凌女生的传闻不断,为何当地有关部门从未听说?而学生到底是从家中还是从学校中被约走?一个年轻女人何来那么大的胆量和“能量”,那些迷奸女孩子的犯罪分子究竟是何人?这次若不是两个初中生不堪忍受离家出走,偶然间曝出此案,迷奸女孩的连串黑幕还要遮蔽到何时?

  何姓无姐妹,谁家无女儿?犯罪分子成群结队将魔爪伸向十二三岁的单纯女生,实在是丧尽天良,天理难容。而违背女性意愿,采用暴力胁迫、下迷药等令人发指手段侵害未成年少女,更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要依法严惩。朗朗乾坤,法治之地,岂容黑恶势力猖獗,依法治国,要对肆意侵犯民众权益、漠视法律的犯罪行为绝不手软。此案一经曝出,令人震惊,关于受害女生的人数、犯罪嫌疑人的“领导”身份和地位等传言不断,性质极端恶劣,负面影响巨大,有关部门要紧急介入,迅速查清案情,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使稚嫩的身心不受伤害,保障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安宁。(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