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水电站被罚10万元

22.03.2015  03:36

    青海新闻网讯据记者从有关部门获知,3月4日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发生后,环保部组织调查组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清淤导致的突发事件,位于甘肃青海交界的金星水电站为该事件的责任主体。该水电站擅自在枯水期泄水清淤,拒不执行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青海省民和县有关部门下达的停止泄水清淤的决定,造成湟水河下游水质恶化。对此,青海省民和县立即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严惩。至发稿时,民和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已对金星水电站法人处以行政拘留;县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已对该电站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据了解,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海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此事件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对有关行政部门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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