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难逃纪律严惩

12.10.2016  14:05

  近日,甘肃省纪委通报了兰州市城关区地税一局发票管理分局原局长葸建堂由于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事情还得从2015年11月说起。当时,兰州市地税局接到上级转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反映城关区地税一局发票管理分局局长葸建堂在处理发票违规案件过程中,存在接受被调查企业宴请等违纪违规问题。
  “如果情况属实,就是顶风违纪违规,必须严查!”兰州市地税局纪检组调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调查人员查阅了城关区地税一局发票分局发票违规案件处理卷宗,调看了某酒店监控,调取了就餐菜单,并对葸建堂、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谈话,就问题线索进行反复调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葸建堂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取罚款的违纪违规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
  经查,葸建堂在处理某企业发票违规案件期间,接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宴请,消费1016元,结账1000元。同时,在未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开具《甘肃省罚没款非定额收据》的情况下,收取该会所现金罚款10000元。
  2015年12月14日,鉴于以上事实,在兰州市地税局党组建议下,城关地税一局党委给予葸建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12月11日,兰州市地税局给予葸建堂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兰州市地税局党组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城关区地税一局局长和纪检组长给予告诫约谈;对城关区地税一局分管副局长给予诫勉谈话。
  【执纪者说】
  干部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取罚款,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必须坚决整治,严肃查处。作为肩负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党员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勿心存侥幸放松警惕,不该吃的坚决不能吃,不该拿的坚决不能拿,要知道一旦触碰了“红线”,必将受到严肃惩处。                    (兰州市纪委供稿)
  转发自2016年9月22日《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