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站及公交专用道交通违法行为 违规停车可能被拖走

01.03.2017  05:4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坚决打好治堵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昨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共同开展整治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站、公交专用道行动,并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当日,兰州交警支队下发了整治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站、公交专用道行动,并从即日起严查全市各公交车停靠区域、乘客候车区域和车站路段停车的违法行为,并予以严处。

  据了解,此次整治主要是针对除公交车以外的各类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临时或长期停靠占用公交车站、港湾式公交站、BRT公交站30米以内路段,以及行驶占用公交专用道等行为。公交集团将按照先港湾站后常规站、先大站后小站的原则,向交警部门提供划线排序站点清单。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在全市各公交车站以黄色警示标线划设公交车停靠区域、乘客候车区域和车站路段30米范围禁停区域,工期从3月15日起至6月15日全部完成。交警支队将加强路面巡查执法,对违法停靠占用公交车站的社会车辆,驾驶人在场的依法开具道路交通行政处罚通知书后予以驱离,驾驶人不在场的直接拖离。同时,交警支队还将利用非现场执法、高清摄像头抓拍违法停靠占用公交车站及行驶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社会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罚。另外,将通过媒体、公交出租LED屏、公交站点等载体上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市民手机“随手拍”、动员公交车驾驶员手机“随手拍”、利用公交车前视摄像头和50块智慧公交站牌高清摄像头等方式,抓拍违法停靠占用公交车站的社会车辆。抓拍的手机照片和视频资料由市交通委定期收集、统一移交新闻媒体集中曝光,营造社会舆论压力。对符合公安部门法规依据和取证要求的视频照片,移交市交警支队进行处罚。

  当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公交车站发现,部分车站附近存在着其他机动车停放或者上下人等现象,由于其他机动车的停放或者上下人,导致前来进站的公交车无法正常进站,只能原地等候,或者绕开进站,造成道路拥堵和混乱。记者在天水路车站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距离公交车站不到10米的距离,驾驶员却站在车下抽烟,似乎在等人。进站的公交车只好停在马路中央,躲避该车辆,而乘客们纷纷冲到马路中央乘坐公交车。由于公交车停靠在马路上,后边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只好停车等候,造成这里一度出现拥堵和混乱的现象。这时正在巡查的东岗交警大队的交警发现这一违法行为后,立即对停放在公交车站附近的这辆黑色轿车进行了拍照取证,并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了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该车立即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