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官员大办婚宴被免职
中新网兰州8月24日电 (杨娜)甘肃廉政网24日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大办婚丧宴、收受礼金问题4起,违规发放各类津贴问题4起,公款送礼问题1起。
大办婚丧宴、收受礼金问题4起
甘南州人社局原副局长罗安义,2015年4月18日为儿子在某酒店举办婚宴。设宴48桌,邀请公职人员442名,收受礼金11.22万元。罗安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退还违规礼金。高晓东作为州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忠作为州人社局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榆中钢铁公司党委书记苏有平,2015年3月29日和4月17日,在嘉峪关和兰州分两次为儿子大办婚宴,在兰州举办的婚宴,宴请领导和同事共计37人,收受礼金1.74万元。苏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酒钢榆中钢铁公司纪委书记马振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榆钢公司党委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
洮河林业局副局长张发计于2014年12月23日为其子操办婚宴38桌,收受礼金4.65万元。张发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庆阳市镇原县原国土局局长王诚虎,2014年5月25日父操办丧事,收受下属人员及服务对象4790元礼金、1110元的礼品。王诚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降级处分;分管国土局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荔维被诫勉谈话,国土局纪检组长李萍被提醒谈话。
违规发放津贴、加班费问题4起
2010年至2014年间,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1090.512万元。局长王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水市甘谷县胡川乡卫生院2014年8月7日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电子录入、水痘疫苗接种名义、儿童信息录入、老年人体检电子录入、老年人体检入村、入村监督等7种名义,给38名职工发放补助共计1.38万元。胡川乡卫生院院长时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月,金昌市人大办公室主任孙至东带市人大办公室部分人员赴兰州保障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人代会金昌代表团参会期间,给5名工作人员每人发放补贴1000元,共计5000元,并虚开发票在单位报销。孙至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4年5至12月,先后为15名职工(包括外聘1人)发放加班费共计42080元。主任高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加班费全额收缴市财政。
公款送礼问题1起
2012年10月19日至2014年4月21日,金昌市电大校长朱维学和金昌市电大分校司机李某在兰州某商场和某购物广场多次购买生活用品,开据办公用品发票在金昌市电大分校财务报销,共计金额2.58万元,所购物品赠送给相关人员。朱维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