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

07.01.2015  11:16

  去年9月以来,兰州市连续发生多起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跑路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很多人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一夜之间化为泡影,有的甚至倾家荡产。惨痛的事实再一次说明,非法集资并非香饽饽,而是深深的陷阱。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按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甚至“卷钱跑人”,首先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受骗群众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印证并深入了解的渠道,所以很难准确判断,结果陷入泥沼;其次,也与部分群众法制意识、防范意识不强有关,有的人虽然担心存在投资陷阱,但挡不住“一夜暴富”的诱惑,仍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最终上当受骗。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判断是否非法集资,虽然过程繁杂,却也有简单的“诀窍”。其中关键,就是看“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则属于高利贷,高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投资理财切记要走正规途径,面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一定要冷静分析,决不能贪图暴利。据专家介绍,所谓的三个月、半年就能有10%、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实际上是“拆东墙补西墙”,即“用今天集的钱还昨天的债”,其必然形成资金“黑洞”。届时,集资者往往逃之夭夭,投资人最终血本无归。

  当然,打击非法集资,更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一方面,应加强舆论引导,通过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从而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防止管理空白,通过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建立和完善阳光、正规、合法的金融市场,多策并举、标本兼治,把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执法部门也要主动出击、努力“追逃”,尽量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并严惩金融犯罪、形成法律威慑。

  非法集资酿成巨大的经济风险,不仅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铲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也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监管。只有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合力,才能让非法集资者难以立足、没有市场。 张洞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