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

15.05.2015  04:02

    【本报讯】5月14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有关篇目,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听取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的汇报。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

    会议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有关篇目,主要有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的转变;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靠学习走向未来等。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组织开展以争创思想道德先锋、优质服务先锋、为民富民先锋、改革创业先锋、清廉实干先锋为主要内容的“五项争创”活动,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扶贫攻坚、维护社会和谐、夯实基层基础、改进工作作风中发挥先锋模范和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定位、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使事业单位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设置更加合理、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灵活;党员教育管理更加有序、激励约束更加有力、先锋模范作风更加突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充满活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与公益服务体系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新格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兰州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会议指出,县乡村党组织书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大抓基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好。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加大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对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抓到位、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充分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不抓或抓不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不得提拔重用,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县区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乡镇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研究乡镇工作制度,投入更多精力研究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激发乡镇发展活力,提高乡镇工作效能,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会议听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关于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