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
饮用水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近日,省政府专门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饮用水监督监测等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严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逐步规范镇、村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稳步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要加大对饮用水末梢水的监测力度,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合理确定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的监测范围、项目和频次,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及时、完整、准确地获取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水性疾病、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供水单位卫生状况等资料,对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城市饮用水安全基本情况。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卫生计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城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单位自备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监督,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技术指导,参加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的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严把卫生许可准入。要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对不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应急管理体系,针对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追踪研究饮水污染对健康影响程度,迅速开展应急救援。通知还对涉及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