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对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通知》,对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肩负着做好为老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员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新形势,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践行职责使命的生动实践。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重要民生政策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老年群体,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四项工作要求。一是突出服务重点。要结合实际,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要认真办理涉老不动产公证事项,严格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权益。二是加大惠民力度。进一步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制度。继续倡导各地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年龄门槛。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不断扩大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把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赔偿等方面涉老侵权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建立“涉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要进一步简化公证办证流程,老年人申办公证时,公证机构应当一次性明确告知所需材料及获取途径和方式,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应当场受理,让老年人“最多跑一次”。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微信群、手机APP等方式,建立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业务网上预约办理平台及网上咨询平台,有效满足老年人需要,真正将便民利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四是开展专项活动。在今年10月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以“关爱老年人 欢庆十九大”为主题,以“法治护航夕阳红”为重点的“敬老月”活动,层层传递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组织动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员走进城乡社区、农村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关怀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培育遴选一批老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示范机构,打造一系列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精品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打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力营造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2017/0927/8625.html)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