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19.05.2016  18:54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净化校园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基本责任,是对国家、对社会、对广大师生应尽的义务。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安全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深入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甘教安〔2015〕6号),一要狠抓重点部位。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礼堂等学生聚集的场所、建造年代久远的建筑物和木结构房屋等作为重点,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二要完善消防设施。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要及时修复、启用;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足、损坏或失效的要及时增配、更换;对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老建筑,要通过增设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火栓等方式改善消防供水条件。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要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三要加强日常管理。重点要加强疏散通道的管理,及时拆除宿舍外窗安装的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清除应急通道上的杂物,保持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对学生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足的要进行改造、增设;要加强宿舍管理,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条件,及时改造照明线路和设施,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四要提高安全排查水平。各地各校要积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主动聘请消防安全专家到学校排查隐患,请专业人士帮助指导学校搞好此项工作。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是学校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要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经常化,不断通过电视、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参观消防站、开展消防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师生提高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落实每所学校“有学校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有消防知识课、有消防自救逃生演练、有消防主题活动”的要求,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认真策划、开展好“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内容、有形式、有成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等考评内容;要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辖区内所属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通报。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