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打狗还真得看主人

20.12.2014  04:10

    有报道说,在运城市芮城县花园小区,一对夫妻都是局长,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要求对狗进行处理,但养狗人对群众的诉求和物业部门的管理不闻不问。

    看到这样的新闻,小马飞刀想起两个词,一个是“狗仗人势”,一个是“打狗还得看主人”。按照当地的规定,乡镇城区内被划定为“限制养犬区”,在该区域内申请养犬的居民必须独院或独门居住,并且“符合上列条件申请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但这户官员,不仅没办“养狗证”,还一养就是好几只,更可怕的是养藏獒的铁笼就搭在小区的公共通道上,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这夫妻俩不是什么局长,而是平头百姓,敢养恶犬吗?敢在公共通道上搭铁笼吗?恐怕执法部门早就打上门去了。

    想想也是,有多少官员倒在“任性的权力”手中,有多少官员以为手持权力就能为所欲为?官员“权力任性”带来的必定是百姓的“权利流失”。小马飞刀以为,人们选举或委托“公仆”行使公权力,其目的在于让他们为人民提供服务,为社会提供“公共管理”。但是,倘若“公仆”们运用权力为自己服务,运用权力去侵犯授予自己权力“主人们”的权益,那么,行使公权力的官员,必将遭到人们的反对,必将被人们所唾弃。在现代社会,公权力的内容有多有少,范围有大有小,但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私权,促进社会发展。从其本源上讲,这些权力的职能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应该是公正、中立、理性、无私的。

    公信力是公民对于公职机关行使公权力的信任度,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社会公众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属政治伦理范畴。如果政府缺失公信力,则必将导致社会民众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道德伦理规则的淡漠或拒不执行。在所有社会信任关系中,这一点最为至关重要。如果社会公众对道德和法律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则民众的社会安全感、社会责任感将逐步丧失,社会不信任性和不稳定性将会增大。因此,不和谐因素、不稳定性因素、申诉上访、群体性事件、暴力抗法等将不可避免。在没有社会信任的前提下,法律和道德将失去原有作用。部分民众的行为可能会出现偏颇、异常甚至是走极端。

    小马飞刀以为,必须制度性廓清权力的公正、透明运行体系,让每一个公权力,都受到全程地、动态地监督与约束。如此,违法、违规、失范的权力才不会如此娇纵和任性。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