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万公款送礼,这件事有待深挖细查
2014年12月18日、19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杜文案”,被告人杜文被指控涉嫌贪污,牵出省级行政机关动用公款异地“送礼”的丑闻。曾多次坚称送礼去向“不能说”的杜文,首次在庭上供述,有130万元礼金转交给了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后升任副省级干部,现已退休),由其负责协调联络公安部办事人员。(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不管法院开庭重审“杜文案”的结果如何,也不管其中的关于公款送礼如何的盘根错节,因为既然该案已经进入了再审程序,并且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下,我们没有理由去质疑和追逐于个中细节,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为准绳,法院会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但对于再审过程中出现的130万元的公款送礼线索,着实需要好好深挖细查。
为啥在涉及到个人切实利益时,被告人杜文却几次三番的支吾不言?其中究竟有啥深层次原因?据悉,于2012年8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在此前的供述中,关于这笔款项的去向居然有三个说法。第一次,保持了沉默。第二次,称忘了。再后来称,打死也不能说。难道真的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究竟是害怕受到打击报复,还是其中还有许多私下勾当,显然需要刨根问底,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
130万元礼金转交给了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即使这位某领导现已退休,也一样要进行调查,如何属实,当然需要另案处理。某厅级官员告诉他要去打点的这个人喜欢古董。该官员挑一个130万的鼎。“你把钱给我,我买了送给他,去打理。”究竟这笔钱是否买了古董,还是个人进行了截留?毕竟这是一家之言,也没有具体的证据印证,从这个意义而言,显然需要对这位业已退休官员进行查证。
“由其负责协调联络公安部办事人员”这个信息也尤其重要,显然这位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是一个关键环节,他串联起了地方与公安部某些人员的之间的特殊关系。公安部门又是那些人员参与了其中?他们又是如何运作和摆平这件事情的?除了这件事情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乱纪是事情?对于这条线索需要好好理一理,必要时可以采取非常手段,关键不在钱的多少,而在于这种背后的利益输送关系和利益链条要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