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保健院迎接七里河区卫生局爱婴医院复核工作

11.12.2014  19:45

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启动了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爱婴爱母良好氛围。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要求,省妇幼保健院积极部署复核评估工作,各科室认真学习《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和《助产机构爱婴指南(2014版)》评估标准,并逐条自查整改,督导落实,12月9日,由七里河卫生局副局长曾明慧带队的爱婴医院复核专家组一行八人就我院爱婴医院工作进行检查。省妇幼保健院杨兰副院长代表医院就爱婴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院长助理孟照琰、易彬及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专家组对全院爱婴医院工作尤其是落实《WHO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提问和技能考核等方式开展了检查,专家们在第一时间和现场对相关工作给与了详尽的指导,最后向医院汇总反馈了检查意见。专家组对妇幼保健院在爱婴医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医院能对照《爱婴医院复核标准(2014版)》要求,积极做好爱婴医院各项工作,爱婴医院的科学管理与母乳喂养知识的推广工作到位。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和讨论意见,提出了合理化的改进建议。

经过专家组的评审,省妇幼保健院顺利通过由七里河区卫生局组织的爱婴医院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