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穷窝窝” 过上新生活:甘肃“十二五”易地搬迁
原标题:搬出“穷窝窝” 过上新生活 ——甘肃“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综述
“吃水基本靠担,生活基本靠田”、“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我省许多贫困山区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面对农村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33亿元,其中,国家易地搬迁专项资金25.86亿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8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96亿元,群众自筹资金85.35亿元。共搬迁71个县(区、市)的贫困群众12.7万户63.5万人,搬迁规模是“十一五”的1.8倍。
全面实施统筹兼顾
“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以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要求为统揽,立足省情实际,瞄准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区域需搬迁的贫困人口,先后科学编制了《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以促进全省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核心,把易地搬迁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增强了易地搬迁工作的科学性、整体性和针对性。
同时注重省级财政支撑,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000元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了8000元;统筹安置各项资金,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变“独唱”为“合唱”,有效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注重金融创新扶持,把引导与自愿结合起来,对搬迁群众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
坚持因地制宜,以高效益安置模式实现灵活搬迁。各地严格遵循“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集中与插花安置相结合,一方面,依托城镇和中心村、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国有农林场和矿区棚户区改造等实施集中安置。配套建设一批引水灌溉工程,以水定地,以地定人,有效解决搬迁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行路难、发展难的“五难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及进城务工等方式,稳步推进插花安置。 (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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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天覆地新变化
走进镇原县三岔镇高湾村,只见一栋栋新房依路而建,砂石路已通到群众家门口;村组活动中心、便民商店、绿化带、群众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来到村民李伟章家,让人眼前一亮,所有房屋一律瓷砖贴面,安装防盗门,太阳能、太阳灶等设施一应俱全。进入房内,沙发、液晶电视格外引人注目。“今年,我们家借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修了大房子,烧上了暖气,我做梦都想不到我还能住进这样好的房子。”李伟章开心地说。
在镇原县郭原乡,群众争相细数这几年乡村的变化:几年前,我们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非常落后,山区群众多数住在土窑洞,出行走山间羊肠道,吃水要到沟里去挑。如今,该乡借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修道路、打水井、建新房、兴产业……短短几年时间,村上的变化翻天覆地。
这是“十二五”期间,71个县12.7万户贫困群众的共同感受。几年来,我省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对部分长期在外打工或从事商贸活动且自愿在城市永久居住的农户,按照个人意愿,采取购买城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方式进行城区安置,并配套落实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治理相结合,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大力实施“下山入川”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安居乐业,以高水准富民举措助力后续发展。我省始终把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作为突出任务来抓,围绕增收致富、安居乐业,持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确保生活有保障、就业创业有岗位、增收致富有门路,不断增强搬迁群众发展动力和潜力。
易地扶贫搬迁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共新建安置住房及附属用房12.7万套、1084万平方米,调整和开发基本口粮田26.76万亩,修建堤防及排水渠658.33公里,新建及改扩建道路2085.31公里,建设安全饮水工程938处,安装农电户表工程54834户,扩建学校6684.11平方米、卫生所6998平方米、村委会8580.99平方米。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提升,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各地对搬迁群众产业发展进行分类指导、分类扶持,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模式,通过发展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富民多元产业,加大产业聚集,有效拓宽了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群众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了“稳得住、能致富”,逐步融入到当地社会。
通过项目的实施,搬迁群众从长期形成的“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中解放出来,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的压力,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充分结合退耕还林(草)等优惠政策,加强水源林、草场、耕地等的保护,促使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恢复和改善,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
我省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搬迁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进了作风、提升了效能,巩固了执政基础,提高了当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