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县领导干部迅速深入贫困村全力落实精准扶贫措施

31.07.2015  14:1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全市“1+19”精准扶贫系列政策,把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县领导干部迅速深入贫困村 全力落实精准扶贫措施的通知》,要求市县领导干部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快扶贫开发进程。

    《通知》要求市级领导干部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在8月至9月期间集中安排一周时间深入联系的贫困村进行驻村帮扶,帮助联系村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指导和督促“1+19”精准扶贫方案落实。驻村期间,要推动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对象、目标、内容、方式“四个精准”的要求,加强入户走访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村情实际,把扶贫对象搞清楚、扶贫原因搞准确,指导和帮助联系村制定切实可行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要指导和宣传扶贫政策的落实,让贫困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掌握精神要义,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细化对接扶贫任务,督促指导“1+19”精准扶贫方案落实,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联系村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还未实施的帮扶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已经实施的要抓好巩固提升,帮助制定管理维护办法,确保长期发挥效益;正在实施的要督促加快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还未实施的要加大衔接落实力度,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实施。要监督检查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到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工作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帮助和指导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力量,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打造扶贫攻坚的基层堡垒。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典型,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汇聚扶贫攻坚正能量,真正把精准扶贫的各项措施落实好。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二条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同时要记好帮扶日志。集中驻村落实精准扶贫措施活动结束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领导干部驻村帮扶与工作队帮扶结合起来,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驻村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固化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做到群众不脱贫,帮扶不脱钩。市督考办要加强对各级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干部,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要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