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4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

08.10.2017  13:27

9月30日上午,国务院教育督导检查组在兰州召开反馈会,对我省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督查组认为,甘肃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4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标准。

9月25日至9月29日,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我省民乐县、麦积区等14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26所。经过督导检查,督查组认为:我省1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均达到了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别是我省在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突出政府行为,紧抓项目机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内涵提升和全面发展。

此次14个县市区达标,标志着我省已有58个县市区实现了义务教育县域内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6.6%,这是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突破。(记者李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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