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戒毒场所全力开展心理戒治

25.09.2014  14:52

  按照《禁毒法》、《禁毒条例》和司法部127号部令的要求,辽宁省认真贯彻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省戒毒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全力开展辽宁省戒毒场所心理戒治工作,一年来心理戒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省戒毒局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心理戒治工作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率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心理戒治工作。省司法厅制订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在对教育矫治工作绩效考评中,加大心理矫治工作的考核比重,促进各所重视并落实心理矫治工作各项要求。各所也借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强对警察的教育引导,积极培育科学矫治理念,从场所和戒毒人员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符合戒毒场所工作规律和适合戒毒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毒品类型、认知习惯和心理行为特点的心理戒治模式。

  各强制戒毒所均建立了心理矫治中心,配备了负责心理矫治工作的咨询师;每个大队都配备1名心理咨询辅导员,建立了戒毒人员心理互助组;定期开放心理咨询门诊;每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行为训练和心理互助活动;新入所人员心理测试开展率达100%;对筛查出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戒毒人员及时开展心理矫治,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戒毒人员接受个体心理咨询的有971人次,接受团体辅导和训练的有1160人次。

  今年年初,省戒毒局制定了《辽宁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心理矫治工作制度(试行)》26种,明确规定了局、所、队三级心理矫治机构工作职责;场所心理测验室、咨询室、情绪调节室、声光治疗室、沙盘治疗室、情景模拟室、毒瘾检测室、康复训练室等工作制度以及心理咨询门诊、登记、预约制度和心理矫治工作机构一览表、示意图等,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心理矫治档案,促进了心理戒治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一方面加大心理咨询师培训力度,提升专业队伍素质,另一方面加强实操技能培训。先后举办了由全系统76名专职心理咨询师参加的心理行为训练师培训班和沙盘游戏治疗培训班,经过刻苦学习参训人员全部取得了由国家人社部颁发的《国家行为训练师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掌握了目前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心理治疗技术和方法,消除了工作阻抗,改变了戒毒人员的不良认知,强化了戒治信念,提升了戒治效果。

  各所还加强改、扩建工作,对心理矫治功能室进行规划整合,优先购置心理矫治工作软硬件设施,。省戒毒所先后投资200余万元建立了戒毒警示教育工作基地,为心理戒治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障。

  此外,省戒毒局今年编印了20多万字的《辽宁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治工作指南》和《心理行为训练辅导书》,规范了心理戒治工作;成立了全系统心理戒治工作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确定了省马三家、省戒毒所等7个戒毒单位承担全省11个心理戒治课题项目的研究任务;编印了《课题研究工作相关知识七十问》,下发了外省关于戒治工作研究理论成果资料供课题研究人员借鉴参考;在省戒毒所组织召开了部分课题研究小组项目负责人座谈会,为全省深化心理戒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奠定坚实基础。各所按照省局要求,积极与当地心理咨询专门机构、高等院校等取得联系,成立了心理矫治联合工作基地,通过借助社会资源,开展警察培训、业务指导、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心理咨询师提供智力支撑,助推全省心理戒治工作科学化发展的进程。

来源:辽宁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