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656辆新的士年底前投放上路 力争明年达1万辆

17.07.2015  10:59

  甘肃新闻网兰州7月17日电 据兰州晨报报道: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解决市民“打车难”的问题,今年兰州市计划新增1000辆出租车,加上报废更新的车辆,今年实际投放新出租车将达到1656辆。7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了解到,目前新增运力中的500辆纯电动出租车正在进行招标,公交集团特许经营的500辆出租车和公交八公司个体公交线路收购置换的266辆出租车,也按照计划展开投放工作,剩余的390辆油气两用出租车也在进行公开招标,预计1656辆出租车将在年底前完成投放并上路运行。

  据悉,兰州市出租车保有量为7452辆,其中656辆已于2014年6月到期报废,目前实际运营车辆为6796辆。根据专业机构发布的《兰州市区出租车供需评估研究报告》,全市出租车发展规模应达到10000辆,实际缺口为3204辆。

  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解决出租车运力不足的问题,兰州市政府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际需求,决定在今年投放新增出租车1000辆,更新投放到期报废的出租车656辆。这1656辆出租车中,包括纯电动出租车500辆,公交集团特许经营运力500辆,公交八公司7条个体公交线路国有化改造后置换出租车266辆,剩余的390辆油气两用出租车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投放。

  记者从兰州市城运处了解到,由于纯电动出租车的运营需配套充电站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因此500辆新增纯电动出租车运力的投放将与充电站建设捆绑实施,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公交集团旗下的500辆运力因属特许经营,无需进行招标,目前公交集团已经订购车辆,预计可在今年8月到货。

  记者另从兰州市交通委了解到,按主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供求实际,在今年新增出租汽车运力1000辆、更新到期报废656辆的基础上,兰州市交通部门将提前着手启动2016年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力争到2016年初再新增出租汽车运力1000余辆,使兰州市出租汽车运力总规模达到1万辆以上,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记者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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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监督管理办法》8月20日起施行

  出租车行擅自转让车辆经营权最高罚款2万元

  为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秩序,今年6月5日,兰州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监督管理办法》。7月16日,《办法》面向社会公布,将于8月20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存在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等行为,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不得聘用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或者从业资格证未经本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活动;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不得转租车辆。同时,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实行收费公开制度,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应当及时、足额给出租汽车驾驶员发放燃油补贴等政策性补贴。

  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存在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不及时或足额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燃油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等违规行为,将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客运出租汽车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存在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或者从业资格证未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册的驾驶员从事运营活动,不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记者师向东)

  原文标题:兰州1656辆新的士年底前投放上路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5-07/17/content_330269.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