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辅助环保法制 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02.07.2014  19:10

6月30日,甘肃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部署应用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在全省所有环保机构正式启用。

目前环境行政处罚受违法行为情节、执法人员的经验素质以及对具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判断、外界干预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如何使权力阳光化,如何规范和控制自由裁量权,成为摆在环保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在借鉴南京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基础上,结合全省的实际进一步创新,成功实现系统的本地化,形成集行政管理、处罚裁量、辅助决策为一体的“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是融行政法学、应用数学、计算机软件和环境监察等多门学科于一体,按照“模糊规定明确化,宽泛幅度具体化、执法标准客观化”的要求,运用数学等多种方式实现对裁量的规范,通过环保信息化建立环保行政处罚裁量科学基准制度,使环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更加科学、严格、完备、管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控制更加规范。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将《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分类和梳理,新增裁量基准25项,顺利实现了本地化。通过该系统的应用,可以对目前现行30多部环保法律法规,以及2个地方法规中,所包含的全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裁量;系统取消了原来裁量中“一般”、“较重”、“严重”的模糊概念,通过“处罚基准金额”、“污染物污染种类”等明确具体的依据来设置裁量点位,并结合我省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任务等设置相应处罚基率,由原来的单一因素区分,改为从违法行为主体、种类、发生地、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通过多因素整合,更为合理细致地设置裁量数额。

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一个体现公开公正规范执法的平台。该系统制定裁量基准,实现处罚与违法事实的行为及后果相当,体现了行政处罚裁量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网上流转运行,实现行政处罚阳光操作。二是一份引导现场调查取证的指南。执法者可以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按条索骥”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以保证调查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三是一部科学计算处罚裁量结果的计算器。将调查掌握的违法事实通过计算机判别违法行为、后果的等级,生成处罚基准指数,实行环保行政处罚裁量的电算化,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一部便捷、高效的“计算机”。四是一张防范执法职业风险的盾牌。系统对案源登记有严格设置,从源头上防止了案源流失;设立了大案备案、法规适用等监督环节,确保了办案质量;系统在网上运行,使纪检监察部门对环保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控。五是一本快捷查询法律法规的电子词典。该系统既可以根据国家、地方、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类别进行检索,还可以通过关键字查询的方式,查询法律法规全文和具体条款,确保执法人员能够便捷的找出该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甘肃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运行,大大提高了全省范围内环境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节省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时间,在全省形成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监督的新型环境执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