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大盗”一月盗车5辆获刑11年

10.08.2015  04:02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盯上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董某伙同他人,使用盗窃工具,采取破坏机动车门锁及其连锁开关等手段,短短一个月盗窃5辆小轿车。昨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2月18日凌晨,在我市城关区白银路上,一名年轻男子鬼鬼祟祟在一辆轿车旁捣鼓,没过一会儿此人就打开车门,驾车扬长而去。原来,此人是一名“轿车大盗”,专门在凌晨盗窃路边的轿车。经法院审理查明,出生于1987年的董某,于2013年2月至3月,伙同白某(在逃)经预谋后,使用盗窃工具,采取破坏机动车门锁及其连锁开关等手段,在我市城关区先后盗窃机动车五辆,后在临夏市、合作市等销赃后挥霍。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董某提出犯意,纠集他人伙同作案,实施主要盗窃行为,系主犯,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